| 关于做好2008年“十一”黄金周”食品安全和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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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9-24 17:29 文章来源:农五师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师各团场,艾比湖大酒店,三和农贸市场,家和超市:
根据《商务部关于做好2008年“中秋”、“十一”两节食品安全和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》(部委号[2008]2654)、《商务部关于切实做好奶粉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》(部委号[2008]2666)、《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奶粉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》(部委号[2008]2689)号文的要求,为做好五师“十一”期间食品安全、市场供应和市场监测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工作力度,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
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和食品安全的检查。为确保上市食品质量安全和市场供应,保障职工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。各团场、企业要组织批发、零售企业开展全面自查和安全消费宣传,如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处理措施,严把市场准入准出关口。积极配合工商、质监等有关部门,加强对食品市场的监管和巡查,严禁含有“三聚氰胺”(又名:密胺、氰尿酰胺、三聚酰胺)的奶粉等食品上市销售,对已经查处的“三鹿”牌等婴幼儿配方奶粉,要及时采取下架、召回、销毁等处理措施。黄金周期间要求各团场集中开展一次肉类、酒类市场的专项检查,严厉打击私屠滥宰、杜绝病害肉、注水肉等不合格肉品上市流通。
二、规范市场秩序,营造和谐消费环境
各团场、企业要加强对“十一”黄金周期间流通企业的监督检查,排查商场(店)、宾馆、饭店、批发市场、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经营场所的安全隐患。规范企业经营行为,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,营造和谐消费环境,提倡明折明扣,严禁降低促销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。
三、要密切注意粮、油、肉、禽蛋、蔬菜等重要商品供应变化和价格趋势,及时根据市场的供应量和需求量组织市场余缺调剂。要密切注意奶制品特别是婴幼儿奶粉的库存、销售、价格、产品流向等情况,妥善处置奶制品市场可能出现的断档、脱销和价格异常等问题,完善工作机制,及时组织替代品供应。如发现市场异常波动,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我局报告。
农五师商务局
二oo八年九月二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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