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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管理及申办程序
2009-06-19 11:03  文章来源:兵团商务局政策法规信息处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  一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管理及申办程序
  (一)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受理
  1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实行网上申请
  2、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(http://www.Mofcom.gov.cn/
  3、点击在线办事系统
  4、在线上报事项栏里--点击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
  5、上报申报栏里--点击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
  6、点击备案登记
  7、所属省市:选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
  8、备案登记机关:建设兵团农五师商务局
  9、提交
  10、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内容(经营者名称、经营场所英文翻译填写必须以大写字母为准)
  11、打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
  (二)提供书面相关材料(加盖单位公章):
  1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一份
  2、营业执照(正本)复印件一份,核查(营业执照原件)
  3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
  4、验资报告复印件一份
  (三)收到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完整资料后,3个工作日即时交复,企业30日内必须到海关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备案。若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手续,证书将自动失效。
  二、变更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
  (一)提交变更申请(把所需变更的事项填写清楚,用计算机打印出来,加盖单位公章)
  (二)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
  (三)将原有的备案登记表原件一并附后
  三、取消或暂停经营权的企业重新备案
  (一)企业必须提出正式申请
  (二)企业提交有书面征求工商、税务、海关、检验检疫、外汇等有关部门的意见,确认该企业无违法违规情况下,方可重新发放新的备案登记表。

   联系人:潘婕  联系电话:0909-22968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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